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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中容易忽略的8个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9-11  点击次数: 891次

 1、对报警仪报警的错误认识

许多人认为:只要检测仪附近有油气泄漏,该控制器就应该发出报警信号,不报警,报警仪就可能出了故障,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报警仪的检测对象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监测范围为0-100%,但只有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控制器才发出报警信号,并不是有油气就报警。

2、可燃气体报警仪自身防爆设施设施损坏,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在使用中,时有对防爆密封件损坏、松动、防爆管破裂等防爆设施损坏而无人问津的现象。

*,报警仪的安装地点属于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检测仪直接与现场的可燃气体接触,如防爆设施损坏而未及时维修或更新,当油气泄漏时,就可能直接引起火灾,不但起不到防灾的作用,更成了火源。

3、检测仪无防水罩或防水罩损坏

在使用过程中,有时随意摘掉防水罩或防水罩损坏不及时更换的现象发生。

检测仪有时被安装在露天,如罐区、露天阀组、露天泵房等地;也有安装在室内距地面0.3-0.6m高处,如下雨或冲洗地面,水很容易进入检测仪,很好影响检测仪寿命。

4、控制器无对应的监测器分布图

在使用过程中,控制器操作柜上无检测器分布图,当有报警时,无法及时、准确确认对应检测仪的位置和释放源的位置。

根据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有效检测距离,室内不得大于7.5m,室外不得大于15m,在许多危险装置区域的检测仪不止一个,每个检测仪都有自己的监测区域和检测范围。而每个检测仪在控制器上都有一个对应的报警设施,为了便于准确、及时地判断释放源的位置,在控制器应有检测仪分布图。

5、随意更改检测仪的位置

在生产装置改动的过程中,随意改动检测仪的位置,造成检测仪灵敏度降低或装置内出现检测死角。

检测点的确定是根据工艺装置、装备设施、可燃气体集聚等相关方面来确定的。在改建、扩建过程中,不考虑检测仪的作用和检测范围,随意更改检测位置,必然会造成检测位置重复或检测不到的地方。况且,在拆装的过程中,由于震动等原因还可能造成检测仪灵敏度降低。

6、日常检查不到位,这个跟管理有直接关系,按照《可燃气体报警器的使用规范》,应定期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查。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对防爆接口进行检查,密封的程度,如果密封不好,容易导致周围可燃气体的爆炸,每个三个月用标准气体进行检测,看报警数值是否正确,如果报警的数值过了5%,需要进行重新标定。

7、日常测试的方法不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说明书里有这么一条,严禁用高浓度对探测器进行接触,经常性的高浓度冲击,容易导致传感器的实效。

8、档案资料不全

可燃气体报警仪无专人管理,档案资料不全。可燃气体报警器作为重要的安技设备,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所有基础资料。加强维护保养,并有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