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注意事项
(1)原则上应使用经计量认证并与待测气体相匹配的标准样气。同一被测介质选用不同的标准样气会引起不同的报警点。
(2)标定前,探头周围环境应无可燃气体。如有可燃气体,先拆下防雨罩,充入一定量的清洁空气,然后连续注入样气,保证标定的准确性。
(3)当被测气体为烃类混合物时,异丁烷为样气,丙烷次之。
(4)对于燃烧爆炸浓度较低的气体时产生热量差异较大的非烃类混合物或烃类混合物,可采用丁烷、异丁烷、丙烷等作为不得已,采用稳定的单组分燃料作为样气,此时必须根据检测信号的一定转换关系调整报警范围。
如何使用和维护可燃气体报警器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种类和型号很多,但基本电路原理是一样的,所以它们的使用和维护方法也差不多。使用和维护方法介绍如下:
(1)检测元件和补偿元件的使用寿命通常为3-5年。在合理使用和妥善维护的条件下,使用寿命可以延长。
(2)对于带有测试按钮的报警器,每周按一次测试按钮,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报警器的零点和跨度应每2个月检查校准一次。
(3)应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有意外进水。应拆下检测器通风盖并清洁以防止堵塞。
(4)探测器为防爆型防爆设备,不得出规定范围使用。探测器不得在含硫场所使用。探测器应尽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应尽量避免,否则可能烧坏元件。
(5)型半导体探测器不宜在缺氧条件下使用。请勿使用大量可燃气体引导探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