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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关于爆炸场所产品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6-18  点击次数: 1395次

驰诚电气提醒,家对于爆炸场所有严格的定义,根据佳木斯防爆认证机构定义GB3836.2-2000(等效于标准IEC 60079-1),防爆场所分为三个区:0区、1区、2区。

家规定使用在防爆场所的仪表分为隔爆型检测仪表、本安型检测仪表、增安型检测仪表等。0区必须使用本安型检测仪表,家对该类仪表检测极其严格;1区可用本安型或隔爆型;2区可用本安型或隔爆型或增安型仪表。家对安全检测仪表防爆形式的标志如下:隔爆型"d";本安型"ia"、 "ib";增安型"e"、 正压型"P"、 充油型"O"等。

家规定对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I类---矿井甲烷;II类---爆炸性气体、液体蒸气、薄雾;III类---爆炸性粉尘、纤维。其中家对II类爆炸性物质,按照其传爆能力分为I、IIA、IIB、IIC四个等级,IIC级传爆能力大,故危险。

家标准规定了引燃温度的分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引燃温度是指能被点燃的温度极限值。引燃温度分为六个组别T1~T6, T6级别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危险。家对安全仪表实行严格的检测,对每个生产厂家的每一个型号仪器都按其申请的防爆等级进行检测,合格后发给防爆合格证。

驰诚电气专注安全仪表研发15年,所生产可燃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氨气检测仪   硫化氢检测仪等均符合家相关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