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厂氨气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探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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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厂氨气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探测装置,行业概述:垃圾发电厂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主要区域会产生对生产及人身健康造成危害的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故需在以上几个主要区域安装气体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控气体浓度数据,提前预警,防范未然。
解决方案:
监测位置:垃圾坑、渗滤液沟道、卸料大厅、锅炉间沼气阀组、活性炭间、油泵房、乙炔汇流排间及危废暂存库。
监测气体:甲烷、硫化氢、氧气、一氧化碳、氨气及乙烷气体。
数据传输: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每个监测区域安装几组气体检测报警仪,所有检测仪自身均具备实时数据显示及声光报警的功能,可将数据和报警信息通过4-20mA电流信号或RS485总线制数字信号形式传输到每个就近区域的气体报警控制器,再通过RS485总线制数字信号、GPRS无线传输或其它形式传至中央控制室的集线器控制箱,再传输到PLC或DCS系统,可实时查看现场监测的数据,多重安全监测方式确保生产及人身安全。
方案构成:
气体检测报警仪、气体报警控制器、屏蔽电缆线、光纤、无线模块、集线器、交换机、PLC、DCS、客户端气体在线监测软件平台、监控中心监控平台系统等。
方案执行的规范或行业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3-86
《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 3018-1990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 3521-199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808-2008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条件》GB12358-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2010